关于本中文版的说明  /  Note sur cette version chinoise

本日报作者不通中文。这些译文由人工智能自动生成,作者本人无法亲自核对其语言准确性和文化适切性。我们以谦逊和真诚的态度发布此版本,希望与中文读者建立连接。若发现翻译错误、表达不当或文化误读之处,恳请告知 — 我们将虚心接受并改进。

L'auteur du Journal d'un Progressiste ne parle pas chinois ; ces traductions sont produites par intelligence artificielle et n'ont pas été vérifiées par lui. Cette version est publiée dans un esprit d'échange et d'humilité — vos retours sur les erreurs éventuelles ou les contresens culturels sont les bienvenus.

— 《进步者日报》编辑部  /  La rédaction

欧洲设计 CBAM,目的是让碳价不因边境而中断。该机制要求由经认可的核查机构进行核查,监管由欧盟委员会和各国主管机构负责。合规成本因出口商的规模和行政能力而异。

要点

  • CBAM 自 2023 年 10 月起生效,要求相关商品的授权申报人申报经核查的实际排放量或默认值,并提交相应证书,可扣除在原产国实际已支付的碳价。
  • CBAM 要求经认可的核查机构进行核查,并未将欧洲市场准入限于大型国际事务所的客户。
  • 合规成本因出口商规模和行政能力而异。
  • 数据与核查的可获得性带来行政负担,但 CBAM 金额同样取决于经核查的实际排放量,或与排放强度挂钩的默认值。
  • 替代方案存在:共享碳登记册、双边互认协议、技术援助基金。相对于 CBAM 的时间表,这些方案推进仍然缓慢。

原则扎实,机制自动制造赢家

碳边境调节机制建立在一条简单逻辑上。欧洲企业在 ETS 体系中支付碳配额,而向欧盟出口却不受同等约束的外国竞争者不能因此免责。CBAM 要求进口商按欧盟 ETS 配额的平均价格购买证书,并扣除在原产国实际已支付的碳价,以此恢复公平。

联合国贸发会议和世界银行都承认,这一工具对于避免碳泄漏——即排放向无约束国家转移——是必要的。欧盟并非第一个想到它的,但是第一个在这一规模上将其付诸实施的。

问题在举证环节就出现了。要申请扣除在第三国已支付的碳价,申报人必须保留所需证据,包括由独立第三方认证的文件和实际支付证明。这种认证需要经认可的审计机构和内部可追溯体系;发展中经济体的企业和监管机构可能面临数据缺口、高成本和技术能力不足的问题。

结果是:在无法使用经核查的实际数据时,申报人可以采用适用的默认值并提交相应证书。能够证明实际排放量及在第三国实际已支付碳价的企业,可以减少须交还的证书数量。已嵌入欧洲供应链的大企业,往往出于其他原因早已完成这类审计——客户的 ESG 报告要求、进入金融市场的需要、某些亚洲发达经济体的本地义务。对它们来说,CBAM 的边际合规成本很低。

国际大型事务所掌控欧洲市场准入

认可框架规定,核查机构——包括设在欧盟以外的机构——可以向欧盟任何一家有资质的国家认可机构申请认可。但面临认可不匹配风险的出口商,须承担额外的行政负担。一家出口商若委托尚未获得承认的区域性事务所做审计,可能在海关申报时、费用已经支出之后,才发现这种做法不被认可。这种风险可能促使出口商转向认可已经确立的事务所。

区域审计机构的认可不确定性,部分解释了出口商为何倾向求助国际事务所。这种不确定性还有一种间接成本:对自身审计选项有效性存疑的企业,会推迟对内部可追溯体系的投资,等到财务义务真正生效时,风险暴露反而更大。

欧盟委员会正式确立了认可框架,但没有公布一份统一适用于所有产品类别的获接受核查机构名单。这一空白可能将出口商推向已确立地位的国际事务所。

碳审计市场集中于国际事务所,进一步强化了这种优势。这些事务所在碳认证市场上已有稳固存在,拥有确立的认可资质和适用于 CBAM 框架的标准化工具。

这种格局源于行业史:《巴黎协定》签署后,以及欧盟最初几项非财务报告指令出台后,大型上市企业的需求起飞,这些事务所随即大举投资气候领域能力。它们在 70 个国家拥有网络,熟悉机构话语。

对越南的工业陶瓷制造商或孟加拉国的水泥生产商来说,获得这些服务是有代价的。合规成本因出口商的行政能力和规模而异。

印度、马来西亚、泰国都有区域性审计事务所,但其认可资质在 CBAM 框架下并非总能获得承认。欧盟尚未公布一份统一适用于所有产品类别的获接受核查机构名单,这种不确定性影响出口商在本地机构和国际事务所之间的选择。

时间表紧迫,能力跟不上

CBAM 过渡期于 2023 年 10 月启动。在此期间,进口商必须申报产品中的隐含排放量,但还无需付费。正式制度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于覆盖行业的进口: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和氢,针对 2026 年排放的证书购买从 2027 年开始。

时间表的压力是真实的。申报期从 2023 年 10 月 1 日持续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随后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进入正式制度;此前已有报告义务的企业,得以提前建立计量和认证能力。联合国贸发会议指出,多个发展中国家的统计基础设施有限,难以在企业层面生成可靠的排放数据。

这种时间约束造成另一种反效果。中小企业和其他进口商一样可以使用默认值,法规并未将这一选项限于无力承担核查费用的企业。没有认证本身不阻碍市场准入,但实际排放量需要核查。在纺织行业,亚洲出口商类似的能力升级动态已经发生,供应链向行政能力最强的参与者重新集中,这一点已有记录。

CBAM 目前不覆盖纺织业,但这套逻辑可以套用到欧盟扩展该机制的任何行业。欧盟委员会本应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交报告,审查是否把适用范围扩大到其他产品。

已有应对方案,但没有一个与问题相称

默认值问题值得单独考察,因为它体现了该机制的一处内部矛盾。这些数值本意是简化无法提供经核查个体数据的出口商的合规流程。在缺乏可靠数据时,默认值依据相关商品类别中排放强度最高的 10 个出口国的平均值。未提供经核查实际数据的出口商,可能被适用相应默认值。当实际减排由所需数据和核查加以证明时,机制将其计入;缺少这类数据时,则适用默认值。

默认值的校准是 CBAM 环境一致性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后者还取决于机制的其他参数。把这些数值重新校准为可信的、按产区区分的行业平均值,将是一项制度层面有限、但对受约束最重的出口商影响显著的调整。

欧盟并未忽视这些问题。法规规定,可考虑在第三国实际已支付的碳价,从而扣减 CBAM 义务。这条路径是开放的,但走过它的国家寥寥无几——建立可信的 ETS 体系需要数年时间。

能力建设方面的举措是有的。欧盟委员会通过邻国与发展工具资助技术援助项目,世界银行在约 10 个国家开展碳核算支持项目。但这些项目的规模只够覆盖几千家企业,而相关国家可能受影响的出口商有数十万家。

经济学家和专业非政府组织提出第三条路径:建立行业或国家层面的共享碳登记册,中小企业可基于行业平均数据登记,而无需逐一接受审计。欧盟已对没有可靠数据的国家接受默认值,这可能惩罚那些已经减排却无力证明的企业。

在这一点上,环境效率与分配公平之间的张力尤为突出。没有经核查实际数据的出口商,被适用相应默认值,而该值可能因产品、国家或地区而异。经核查的文件可以让实际表现被计入;没有这些文件,计算只能依据适用的默认值。

CBAM 模式将被复制还是被拒绝,取决于这几年的实际结果

欧洲并非孤例。英国已宣布自己的 CBAM,自 2027 年起适用;加拿大正在研究类似版本。如果这一模式要成为发达经济体避免碳泄漏的标准,它对南方国家出口商的分配效应,将决定它能否获得国际合法性,或者固化一种削弱气候合作的怨恨。

这个问题超出技术层面。全球脱碳需要新兴经济体把富裕国家的气候工具视为共享转型的手段,而非变相壁垒——2024 年排放增长集中在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2025 年则在发达经济体加速。亚洲纺织业已经表明,规则改变时供应链会重新组合。CBAM 可能依据出口商满足认证要求的能力,影响其进入供应链的机会。

欧盟委员会可以在不否定该机制原则的前提下作出调整:明确承认伙伴国家的本地经认可审计机构;为发展中国家的共享行业登记册提供大规模资金;将默认值校准为行业平均值而非最差情形;加快与已建立——哪怕是部分建立——碳定价机制的国家签订双边互认协议。

这些修正旨在改善 CBAM 的环境目标与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分配效应之间的匹配。


来源

  1.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的第 (EU) 2023/956 号条例,欧盟委员会
  2. 联合国贸发会议,The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Implications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无链接:请查阅联合国贸发会议门户网站)
  3. 世界银行,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年度报告,见 carbonpricingdashboard.worldbank.org
  4. 欧盟委员会,CBAM Transitional Phase Guidance,实施细则见 taxation-customs.ec.europa.eu